基本案情2019年6月18日,在山西省晋源区半山绿地小区门口,被告人申xx因晚饭与黄xx发生争执一事,心生不满再次和黄xx发生厮打,在厮打过程中将劝架的被害人胡xx右臂扭伤。经太原市晋源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胡 |
基本案情
2019年6月18日,在山西省晋源区半山绿地小区门口,被告人申xx因晚饭与黄xx发生争执一事,心生不满再次和黄xx发生厮打,在厮打过程中将劝架的被害人胡xx右臂扭伤。经太原市晋源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胡xx之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。2021年3月31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刑事拘留,同年4月12日经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,次日被执行逮捕。2021年7月12日,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申xx犯故意伤害罪,向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在被公诉机关指控故意伤害罪,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峻情况下,北京金台(太原)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和梁律师接受被告人委托,担任被告人的辩护律师,出庭辩护。
判决结果
公诉机关给出的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最终法院结合我所律师给出的辩护意见,依法判处被告人申xx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6个月。